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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央企政策性破产四年为限

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540

 

    “国资委2005年将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另外,国资委还将在四年时间内完成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闭破产工作。”在日前召开的2005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作出了上述表示。


    邵宁说,上市是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主要形式,也是吸引战略投资者的主要手段。2005年要按照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中央企业改革步伐。他表示,“国资委将继续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推进股份制改革,有条件的逐步实现主营业务资产的整体上市,希望2005年迈出新的步伐”。

    2004年以来,已经有中电国际、中海集运、中国网通等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外上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武钢等一批大型公司也基本实现了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截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168家,股本总额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的33.34%;在香港上市公司60家,流通股股本占香港流通股的19.37%。

    邵宁同时还透露,国务院已经通过有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四年规划,在最后的四年时间里,国资委将全面完成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闭破产工作。

    据介绍,2005年2月,国务院举行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有关部门提出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规划。会议指出,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是在特定时期,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要通过法律途径、市场方式解决企业退出问题。

    邵宁表示,近年来国资委先后对3377家国有困难企业实行了政策性破产,涉及职工620万人,国有企业结构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全国仍有1800多家困难国有企业需要通过破产退出市场,涉及职工281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处于偏远地区的军工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

    为了使运行状况不佳的国有企业更好地退出市场,中国政府在职工安置、破产财产处置、银行呆坏账核销等方面制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与依法破产最大的区别在于,政策性破产后,企业变卖的资产将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而依法破产则首先偿还债权人。